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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讲座

2020/8/24

2019年7月29日,安徽中特(黄山)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一场“区图书馆2019年暑假公益课堂开班仪式暨青少年法治讲座”活动。

中特黄山分所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公益平台的法律知识传播活动,宣传法治精神,维系法治社会。

此次讲座由我所实习律师何艳主讲,参加讲座的是一群青少年及家长。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逐步上升趋势,数量多、蔓延快、危害大,呈现出许多新特点,青少年法治教育刻不容缓。

青少年是一群未成年人,这群特殊的群体在犯罪及惩戒方面都有着特殊的处理方式。何艳为在座的青少年及家长扫盲——未成年人是否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律上4个重要的年龄分界点

1、法律上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只对八种特定罪名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贩卖毒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爆炸、投毒、强奸、放火、抢劫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在青少年犯罪之前一般都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增强法律意识,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保障。

法律和道德的产生和实行方式不一样,表现形式不一样,调整范畴也不一样。许多青少年犯罪,当他们被司法拘留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刑律。有的青少年甚至被成年犯罪分子利用仍不自知。

何艳呼吁大家:“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要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最后,何艳还提出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3、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