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4
国庆刚结束,一条让人添堵的消息,突然闯入大众视野。休斯顿火箭俱乐部总经理莫雷公开发表涉港不当言论。
美国NBA休斯顿火箭队总经理莫雷发推特称: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kong(为自由而战,和香港在一起)。这是香港极端暴力分子的口号,莫雷此举无疑是表达了自己的立场。
虽然莫雷不久后删除了相关内容,但网络是有记忆的,推文激起了无数中国球迷的反对声。
而对于莫雷的做法,作为NBA总裁萧华却给出其言论自由这一说法。
小编虽不太清楚美国人是如何界定“言论自由”的,但小编可以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我们国家对言论自由的解释。
对于言论自由,世界上几乎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有自己程度不同的限定同样的,天朝的宪法也将言论自由纳入了立法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同样也有针对于此的限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国《刑法》第246条第一款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已经可以看出,对于言论自由的界定,各国都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来看,是否损害他人的利益,是否影响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等因素,都是作出限定的标准。
虽然我们不能以我国的法律方式对待莫雷所谓的“言论自由”但我们也绝不允许任何人或国家在不了解的情况下给出有关我国领土完整的不当言论或评价。
莫雷则要为他的“言论自由”负责,近日,央视体育频道已经发表暂停转播NBA球赛的通知,相继中国各大品牌商也纷纷解除与NBA的合作与赞助。
立场不同,见解不同,美国崇尚言论自由,但是却没有在尊重我们的底线和历史,有的人说我们是不是过于敏感,太较真了,小编却觉得这是我们的原则与底线,是不容触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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