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8/24
班主任,中国最小的“主任”,却承担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压力,仿佛学生的一举一动都与班主任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们身为中国的班主任(老师),究竟应如何利用法律来合理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我们来看一看:
立法目的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本法。
河南栾川男子常某初中毕业20年后当街拦截报复殴打张清林教师;
2019年6月,安徽铜陵一小学教师周安员在阻止本班学生打架时与其中一名学生发生肢体冲突,学生回家告诉家长,周老师又与到学校的学生家长起冲突,之后便于2019年7月3日上午离家投江;
2019年6月份以来,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中一年级的13岁女学生因成绩不好遭到王姓班主任辱骂......
这样的新闻在近几年屡见不鲜,还有更让人憎恶的案例,纵观这几起体罚学生的案例,无一不是以悲剧告终。所有的教师体罚学生案例中,谁也不是赢家,但有些优秀的教师在教育“体罚”学生时遭到媒体、学生家长甚至学生的指责时我们是否该重视起来了,教师到底该以怎样的方式对待处理与学生的关系呢,到何种程度又称之为处罚呢?
即使教师们知道体罚学生是违法行为,也都年年签订《师德承诺书》,但是还是有教师甚至优秀教师前赴后继通过“体罚”去教育学生。
教师使命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于人民教育事业。
教师权利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资格条件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法规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侮辱殴打教师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报复教师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与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进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申诉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本法规定享有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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